一般而言,於勞動爭議事件中,舉凡勞工請求給付資遣費、勞工退休金、職業災害補償等案件,雇主依法應給付之金額均依「平均工資」計算,因此對於「工資」之認定將直接影響勞工於該類案件得請求金額之多寡,是以,「工資」之判斷確有其重要性。而實務上常見雇主為激勵勞工額外發給「獎金」,此等獎金是否屬於勞動法上所稱之「工資」?又特休未休所獲補償是否應計入「平均工資」?亦有一併釐清之必要。本文擬先整理司法判決及行政函釋以說明工資之認定標準後,再進一步分別討論上述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