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榮登智慧局2021年9月商標新申請案電子申請排名前10大事務所
專利法第2條明定,專利分為發明專利、新型專利、設計專利,三種專利除了區分專利權期限的不同,在目前審查制度上也分為實質審查及形式審查二種,其中新型專利僅經過官方形式要件審查,未經實質審查即取得權利,該專利權究竟是否符合專利要件,尚不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