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代理人是什麼?專利師 vs 專利代理人一次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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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代理人是什麼?專利師 vs 專利代理人一次看懂
專利代理人是指受申請人委任,代表申請人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辦理專利申請及各項相關程序的代理角色。現行制度上,原則以專利師擔任,但在特定情形下,也可能由律師或持有舊制證書並依過渡規定得續行執業的舊制專利代理人擔任。
本文關於專利代理人的懶人包:
- 專利代理人能做什麼:當申請人簽署委任書並完成案件登錄後,代理人即可在授權範圍內代為送件、補正、補件、回覆審查意見,並處理與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的程序性往來。
- 專利師與舊制專利代理人的差別:兩者都可能依法擔任專利代理人辦理專利程序,差異主要在於資格取得途徑。
- 專利師:現行制度,須通過國家考試並完成登錄。
- 舊制專利代理人:持有舊制專利代理人證書者,依過渡規定得續行執業。
什麼是專利代理人?
專利代理人是指申請人依法委任後,在授權範圍內代表申請人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專利,並辦理各項專利相關程序的專業人士。
依《專利法》第 11 條規定,申請人申請專利及辦理有關專利事項,得委任代理人辦理,而在中華民國境內無住所或營業所者,申請專利及辦理專利有關事項,應委任代理人辦理。此外,代理人原則上以「專利師」為限(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專利師的資格與管理另以法律定之。
依經濟部智慧局對代理人資訊的分類,能代理專利業務者主要可分為 3 類:
- 專利師:通過專利師考試並完成職前訓練合格後,向經濟部智慧局申請核發專利師證書。要執行專利師業務,並需加入專利師公會後始得執業。可協助的工作面向包括,以專利申請與專利相關行政程序,例如申請、補正、答辯、意見陳述等為核心,也常見於專利策略、有效性、侵權分析等整體規劃。若進入法院訴訟程序,是否能擔任訴訟代理人需依相關訴訟規定與法院要求判斷,實務上常見由律師或符合特定資格之專利師處理。
- 舊制專利代理人:指專利師法公布施行前,依專利代理人管理規則取得專利代理人證書者。此類身分在現行制度下仍被經濟部智慧局納入可代理專利業務的身分種類之一。不過,新進從業者取得專業代理資格的主要路徑,已以專利師考試、訓練、領證並加入公會為主。
- 律師:依律師法規定得從事專利代理業務。實務上多專精於訴訟程序與法律攻防,但由於多數律師未必具有工程背景,且不受專利師及專利代理人在職進修辦法規定,可能未受相關進修訓練。若案件涉及較多技術細節或需要以說明書精準表達,通常仍會與專利師協作以補足技術面。
在完成委任書簽署與案件登錄後,該案件的專利代理人即取得代理權限,可代為送件、補件、回覆審查意見,並處理與智慧財產局的程序性往來。
補充實務上常見但容易混淆的角色:專利工程師。是指未具專利師、律師、舊制專利代理人等法定代理身分,但仍從事專利相關工作的人員,例如檢索、技術分析、文件撰寫、整理,以及協助準備答辯、補正資料等。專利工程師在實務上很常見、工作也很重要,但其職稱本身不等同於對外代理專利程序的法定身分,對外程序送件與機關往來,仍以具代理資格者為主。

舊制專利代理人資格從哪來?
舊制專利代理人的資格來源,是專利代理人管理規則申請核發的專利代理人證書。該規則已於民國 97 年 1 月 9 日廢止,因此現在已不再受理新申請,也無法再取得專利代理人證書。 但在廢止前已依法取得證書者,至今仍被承認可以繼續執業、從事專利相關代理業務。
當時的取得條件,是符合特定專業資格或具一定年資即可申請核發證書,例如法官、檢察官、律師、會計師、技師,或曾在專利專責機關擔任專利審查事務達一定年限等。
專利師、律師、舊制專利代理人可以同時具備嗎?
同一個人可以同時具備多重資格,但在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的案件程序中,會以該案件當次登錄的代理身分為準。若後續改以專利師身分辦理,通常會依實務作業完成身分代理資料的調整。
如果原本以舊制專利代理人身分辦理,後續若完成專利師登錄,則原本代理的案件可能會依規定或程序需要,改以專利師身分續行處理。
對申請人來說,看到的是目前以什麼身份在幫忙代理。對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來說,則是方便認定這個人是以哪一種專業身份負責案件。
專利代理人專利師差別
差別的核心在於資格來源屬於不同制度時期,但兩者都可能依法擔任專利代理人辦理專利申請與程序往來。
- 專利師:現行制度下的專業資格,須依專利師法取得並完成登錄,因此新進從業者原則上需走專利師制度。
- 舊制專利代理人:舊制度下取得專利代理人證書的持有人,依過渡規定得續行執業。
| 差別 | 舊制專利代理人 | 專利師 |
|---|---|---|
| 身分來源 | 舊制度延續 | 新制度產生 |
| 法律依據 | 專利代理人管理規則(已廢) | 專利師法 |
| 現在是否還能取得 | 已不開放新申請 | 可以,需要考專利師考試 |
| 執行專利代理業務 | 可以(舊資格沿用) | 可以 |
依相關法規說明,《專利代理人管理規則》已於民國 97 年 1 月 9 日廢止,因此不再受理新申請,但已取得專利代理人證書者仍得繼續執業。
在制度設計與管理機制上,專利師較能提供一致的資格門檻與可預期的服務品質,因此實務上常見建議優先委任專利師:
考試與訓練門檻
專利師需經國家考試並完成規定程序,考科涵蓋專利法規、審查基準與實務、專利代理實務,並包含專業類型考科,例如工程力學、生物技術、電子學、物理化學、工業設計、計算機結構。
其中,專利代理實務更直接檢核是否具備實際辦理專利申請、回覆審查、以及相關程序處理的能力,因此,通過專利師考試並完成登錄者,通常代表其在代理實務上至少具備一定的基本水準,文件品質與程序掌握也較可預期。相較之下,得充專利代理人屬舊制資格沿用,並非走現行專利師的考試與訓練制度。
公會與倫理規範
專利師執業需加入專利師公會,並受專利師法及相關規範,例如忠實執行業務、利益衝突、不得不正當招攬、保守秘密等規範約束,若違反,可能面臨懲戒或停權。
對委任人而言,這提供了相對清楚的制度性約束與救濟途徑。相對地,得充專利代理人並非以專利師身分執業,在適用的規範與管理機制上可能不同,委任前建議確認其執業身分、承辦流程與過往案件經驗。
持續進修的要求
專利師執業必須符合每年的進修時數要求,較有機會隨法規更新與審查實務變動持續跟進,並透過進修掌握近期審查趨勢。至於舊制專利代理人是否有固定進修義務與形式,則會依其適用規範與個人實務安排而不同。
不論委任誰,真正會影響專利品質的,往往是承辦人是否具備足夠的實務經驗、產業理解、對法規與審查實務的掌握,以及事務所是否有完整的流程與品質控管。尤其在技術複雜、涉及多國布局、審查風險較高的案件中,策略規劃、文件表達、時程管理是否到位,會更直接影響最後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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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代理人的工作內容有哪些?
- 申請:把技術內容寫成正式的文件,並協助取得專利。
- 避險:守住自己的專利,也避免踩到別人的。
- 釐清:發生爭議時,釐清專利有沒有用?有沒有侵權?
- 程序: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專利代理人出面處理。
專利代理人的工作涵蓋智慧財產權的取得、保護、風險管理及爭議處理。是許多發明人在開發新技術、產品上市前後,最常接觸到的專業角色之一。
這邊整理在實務上替發明人處理專利案件時,專利代理人實際在做的事情,可以更清楚什麼時候需要找專業協助。
申請專利:文件審查
專利代理人的首要任務,就是幫發明人把還停留在腦中的創意、簡報的構想變成真正受法律保護、未來可以拿來談授權或保護市場的專利權。
- 文件準備與提交:把發明人的技術內容寫出有攻擊力與防禦力的權利範圍,整理成符合法規的專利說明書、圖式與權利項,並代為向經濟部智慧局提出申請。
- 審查溝通與爭取權利:在專利審查的過程中,代表申請人與審查人員溝通、回覆意見、調整權利範圍,努力替申請人爭取適當且有保護力的專利權。
從第一次討論技術,到送件申請,往往會經過多次來回確認與修改,專利代理人會協助發明人辨識技術核心,設計不同層級的權利項,讓保護範圍不僅涵蓋現在的產品型式,也涵蓋未來可能的變形與改良。
避開風險:避免踩雷
專利代理人不只是在申請階段協助取得權利,更重要的是在做生意、推新產品的過程中,降低踩雷風險。
- 權利保護:協助發明人善用專利權,遇到疑似侵權時,提供專業意見與策略,避免權利被侵蝕。
- 自由營運檢索(FTO):在產品研發階段,先做專利檢索與分析,評估這樣做會不會踩到別人的專利,必要時調整設計或事先談妥授權,降低未來被控侵權的風險。
常遇到的情況是,產品都已經量產甚至出貨,才臨時發現可能踩到他人專利,這時候能調整的空間有限、成本也會比較高,因此愈早做 FTO 愈有利。
釐清爭議:如何應對
當專利發生侵權爭議或進入訴訟時,專利代理人會把爭點、風險、成本釐清,才能做出最有利的決策。專利代理人會從技術與法律兩個面向,協助建立可行的處理策略。
- 釐清爭議點:先確認專利本身是否有效,再比對有爭議的產品、技術、設計,分析是否落入專利保護的範圍內,作為後續談判或訴訟攻防的判斷基礎。
- 訴訟協作:協助整理訴訟所需的技術比對、專利有效性、侵權分析、證據與專業意見,並與律師分工完成訴訟策略與書狀內容。
多數發明人並不是真的「想打官司」,而是希望在成本可控的情況下,解決市場上的競爭與糾紛,因此通常會先協助評估專利本身的強度、侵權風險,以及和解、授權、重新設計等替代方案,再決定是否真的要走到訴訟。
由於智慧財產民事訴訟依《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 10 條規定,當事人原則上應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但若當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具有法官、檢察官或律師資格者,則不在此限。實務上由律師搭配專利師進行訴訟處理是最佳的選項,亞律企業內部即有律師可以搭配,而發揮訴訟的最佳效率與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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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程序:訴訟分工
在專利取得與程序往來階段,專利代理人主要是代表申請人與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往來,協助處理,例如提出專利申請、期限管理、補正、意見陳述、回覆審查意見等事項。
若案件進一步進入爭議或救濟程序,例如舉發或撤銷、訴願、行政訴訟、法院訴訟,實務上通常會依程序性質由不同專業分工,由律師負責訴訟程序與法律攻防,並搭配專利師就技術比對、權利範圍與專利攻防提供專業支持,讓策略更完整、風險控管更穩定。
專利代理人常見問題
沒有專利代理人可以自己申請嗎?
可以。專利申請人本身可以自行向智慧財產局提出專利申請,並沒有強制一定要委任專利代理人。
不過要注意的是,專利文件不好寫,說明書、圖式、權利項不只是把技術寫出來而已,要寫哪些內容、要寫多細、權利範圍要怎麼寫比較有防禦力。而且申請的過程有各種期限,若沒注意到,可能逾期就讓案件失效。
重點是,自己寫的專利就算核准了,如果權利項的範圍拉的太窄,對手只要稍微改一下,就能繞過你的專利,等於白花錢又沒有保護到關鍵技術。所以建議是若是關鍵技術、未來要拿來談授權或是防禦競爭者,委託專業的專利代理團隊處理會比較適合。
專利代理人一定要找法律背景嗎?
不一定,但一定要懂技術也要懂法律。
很多專利代理人或是專利師本身是理工背景出身的,例如:電機、機械、化工、材料、生醫,這樣比較看的懂發明人提供的技術內容。法律的知識通常是來自專利相關考試、法規訓練、長期累積實務案件,或是和律師處理糾紛時累積的實戰經驗。
對申請人來說,真正重要的不是是不是法律系畢業,而是專利代理人懂不懂你的技術領域、有沒有了解專利法和審查實務、有沒有實際處理過類似案件與核准的經驗。要找的不是一個會寫文件的人,而是一個能把技術變成有效專利資產的專業團隊。
專利代理人的費用怎麼計算?會不會一定很貴?
看案件類型與複雜度。
專利代理人的費用通常由政府規費和專業服務費所組成。政府規費包括:申請費、審查費、年費等。專業服務費會因為專利類型、技術複雜度、文件工作量、是否涉及多國布局、後續程序等影響收費。所以不是所有案件都一定很貴,技術單純、頁數不多的專利申請,費用相對親民。若是高複雜度、跨國佈局的費用,相對會高一些。
所以一開始就把技術概況、預計布局的國家、預算區間先講清楚,請事務所提供項目費用,這樣最放心也比較好做預算規劃。
什麼情況下比較建議找專利代理人協助?
金額大、技術關鍵、未來影響談判,越應該交給專業團隊。
例如是公司的主力專利、產品需要拿去談投資、授權,這種案件一旦專利沒有寫好,後果會直接反應在商業價值上;技術本身比較複雜需要跨領域,若沒有相關背景的人比較難抓到真正該保護的技術核心;需要有人幫你分析駁回理由、調整寫法與佈局策略。這些原因非常建議找專業代理人介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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