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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小學堂 Mar 09, 2026

【日本專利】申請 6 步驟 + 3 種查詢方法一次整理

日本專利

【日本專利】申請 6 步驟 + 3 種查詢方法一次整理

日本專利主要分為特許(發明)專利、實用新案(新型)專利、意匠(設計)專利。各類專利均由日本特許廳(JPO)受理,並分別依《特許法》、《實用新案法》、《意匠法》規範。申請人可依保護的重點,例如技術、結構、外觀選擇申請類型並提出專利申請。案件經核准或完成登錄後,權利人即可在法定期間內取得排他性權利。

本文關於日本專利的懶人包:

日本專利是什麼?

日本專利是日本依法建立並加以保護的制度,透過授予權利人於一定期間內對其技術、構造、設計享有排他性的實施使用權,以鼓勵創新並促進技術公開與產業應用。主要分為特許(發明)專利、實用新案(新型)專利、意匠(設計)專利,分別由《特許法》、《實用新案法》、《意匠法》規範,並由日本特許廳(JPO)負責受理與審查等相關行政程序。

日本專利

日本專利 3 大類型:特許專利、實用新案專利、意匠專利

日本專利該怎麼選擇:

  1. 特許(發明):保護「技術怎麼做到」。例如核心演算法、控制方法、製程、材料配方、系統結構、關鍵機構原理。這類屬於產品的底層能力,被模仿後產品差異會變小,市場優勢較難維持,因此通常優先用特許來做長期、穩定的保護。
  2. 實用新案(新型):保護「產品怎麼組起來」。例如零件怎麼配置、結構怎麼改、組裝方式怎麼更省力及更耐用。它通常登錄較快,適合產品改良、迭代快的情境。但要注意的是,真的要拿去警告對手或主張權利前,實務上常需要先拿到並出示實用新案技術評價書,把權利強度先補起來,避免後續爭議。
  3. 意匠(設計):保護「外觀長什麼樣」。例如外觀造型、按鍵、圖示排列、螢幕上的操作介面、產品線條比例。若產品差異主要來自外觀辨識度或使用介面的呈現,意匠通常是最直接、也最有效的保護方式。想更精準鎖定重點,也可以只申請產品的某一部分外觀(部分意匠)。若 UI 畫面或圖像設計符合日本規定,也可能一併納入意匠保護。
專利種類特許(發明)專利實用新案(新型)專利意匠(設計)專利
保護對象利用自然法則之技術思想之高度創作利用自然法則之技術思想的創作,且為物品之形狀、構造或其組合物品之形狀、花紋、色彩或其結合,透過視覺可引起美感者
審查制度請求實審制(3 年內)形式審查制(不實審)實體審查制
權利期限申請日起 20 年申請日起 10 年申請日起 25 年
國際優先權最早優先權日起 12 個月內最早優先權日起 12 個月內最早優先權日起 6 個月內
年費核准後繳納第 1~3 年年費,之後逐年繳納申請時同時繳納第 1~3 年年費,之後逐年繳納核准後繳納第 1 年年費,之後逐年繳納

(資源來自:IPKM 智財保護資訊平台

特許(發明)專利

依《特許法》的定義,發明是利用自然界法則的技術思想之高度創作。特許主要保護的是用技術解決問題的方法,而且必須是能被工程上實作、可重複實施的內容。若僅是現象觀察、純理論主張、偏藝術性的創作,且缺乏可落地執行的技術手段,一般不會落入特許的保護範圍。

在審查制度方面,採請求實審制,遞件後不會自動進入實體審查,必須由申請人在申請日起 3 年內提出審查請求,否則案件會被視為撤回。就實務而言,特許最適合用來保護核心技術與長期競爭力,也常用來建立別人想繞開會很難的技術壁壘。

以掃地機器人為例,若面臨感測器資料不穩,容易誤判障礙物而導致漏掃或卡住的問題。改善方式可能是利用光學雷達測量距離、用相機確認障礙類型,並搭配慣性量測元件修正機器的移動狀態,以提高判斷的穩定性。同時設計一套判定流程,將疑似障礙分級處理,再依環境狀態動態調整行走路徑。

此類情境下,特許要保護的重點是如何判斷、如何決策、如何控制行走的整套技術流程。因此,只要技術差異落在判斷與控制的流程,就特別適合以特許來做長期保護,降低競爭者以相近流程仿製的風險。

實用新案(新型)專利

依《實用新案法》定義,新案是利用自然法則之技術思想的創作,但可保護的範圍必須是物品的形狀、構造或其組合。新型主要保護的是東西的結構怎麼設計、零件怎麼配置、怎麼組裝比較好,看得到、說得清楚的結構改良。相對的,方法類、不具體落在物品形狀、構造上的內容,一般不屬於實用新案的保護範圍。

日本的實用新案採登錄制,多數情況下不做嚴格的實體審查就能較快取得權利。但也因為先登錄、後檢驗的特性,若要對外主張權利,例如警告、要求停止、求償,實務上通常會先取得實用新案技術評價書,用來讓對方與法院看到這件權利在技術上是否站得住腳。整體而言,新型很適合用於結構改良型、產品迭代快、需要先卡位的權利布局。

例如把集塵盒想成抽屜,如果抽屜推回去常常沒對準,接合處就可能出現縫隙而漏氣,導致吸力下降、集塵效果變差,甚至增加灰塵從接縫處逸散的風險。改善方式可以在兩側加上對齊用的滑槽,讓推進去時更容易推正,並在邊緣加一圈密封圈,推到底時被壓緊,使接合處更緊密、不易漏風。這類改良著重於零件外形以及彼此如何配置的方式,屬於新型很典型的保護範圍。

意匠(設計)專利

依《意匠法》規定,意匠指的是物品外觀的設計,例如形狀、花紋、色彩或其組合,必須是看得到、且能呈現設計美感的外觀。意匠保護的是外觀看起來的樣子,而不是技術怎麼做到。因此,只要產品差異主要靠外觀辨識度,讓人一眼認出或 UI 呈現,意匠往往是最直接、最有效的保護工具。

以無線耳機充電盒為例,即使功能相近,消費者往往靠外觀辨識品牌,例如充電盒的外型比例、上蓋弧線、指示燈位置、開蓋輪廓。此類情境下,意匠要保護的重點是外觀看起來的整體印象,降低競爭者做出高度相似外觀,造成市場混淆的可能。

日本也支持部分意匠,不必主張整個產品外觀,也可以只鎖定最在意、最有辨識度的局部設計。圖面上會清楚區分主張範圍與非主張範圍,使保護界線一目了然。這種作法特別適合整體外觀常變動,但關鍵局部設計固定且重要的產品。

以手機背面的相機模組為例,整支手機外型可能每代都會調整,但相機模組外框的輪廓、圓角比例、鏡頭排列周圍的線條往往是最容易被認出的識別點。此時可用部分意匠只主張相機模組那一塊外觀,其他部位不納入主張,讓保護範圍更集中在最有辨識度的局部設計。

此外,JPO 的審查基準也處理包含圖像的意匠。若符合法規要求,螢幕上顯示的圖像,例如 UI 畫面也可能納入意匠保護,尤其是用於裝置操作、或因裝置功能而顯示的圖像。近年制度與指引更清楚後,圖像與介面設計的布局運用更具彈性,因此對軟體與 App 的介面設計保護相對友善。

以智慧家電的觸控面板或 App 操作畫面為例,若畫面用於操作功能,例如模式切換、溫度、風量調整、播放控制,且圖示排列、按鈕形狀、資訊呈現具有一致且可辨識的設計,就可能在符合規定的情況下納入意匠保護。這類布局的目的,是降低競爭者做出高度相似的介面配置,造成使用者混淆的風險。

如何申請日本專利?6 步驟搞懂流程、期限、繳費時點

  1. 提出申請:遞交文件取得申請日,需要時主張優先權。
  2. 形式審查:檢查文件、格式是否齊備,必要時補正。
  3. 公開:發明通常 18 個月後申請公開;實用新案,意匠在權利正式生效後刊載。
  4. 請求實審:僅發明需要在 3 年內,否則視為撤回 。
  5. 實體審查:審查人員檢核要件、發通知,可用意見書補正回應。
  6. 核准審定:依類型在指定期限繳費後權利成立。

日本的申請標的分為特許(發明)、實用新案(新型)、意匠(設計)三類。申請人可向日本特許廳提出專利申請,若申請人於日本境內無住所或營業所,原則上需指定日本境內代理人辦理相關程序。以下依六個步驟說明取得權利流程,並比較各類型在審查制度與繳費時機上的差異。

步驟一:提出申請

向日本特許廳遞交申請文件後即可取得申請日,如要主張優先權,在法定期限內完成主張與提出優先權文件。

步驟二:形式審查

日本特許廳會先檢查申請文件是否齊備、格式是否符合規定。若收到補正通知,需在期限內補正,以免影響程序進行。

進階策略:如何縮短日本專利審查時間?

如果有上市、募資、授權談判,或競品快速跟進等時程壓力,可評估利用日本特許廳提供的加速審查制度。目的在於讓案件更快排入審查流程,縮短取得第一次審查意見的等待時間。

一般情況下,提出加速申請通常不另收官方規費,但仍需依制度要求準備加速需求說明,並視案件類型提供先前技術或先前設計等資料。

加速審查:特許(發明)專利、意匠(設計)專利

特許(發明)專利可申請的資格包括:

意匠(設計)專利申請加速審查的核心在於:

超級加速審查:僅適用特許(發明)專利

超級加速可以理解成比加速更快、但要件更嚴格、回覆節奏也更緊。通常會要求同時具備已商業實施或即將實施,具有相應的國外對應申請案等條件,並需依規定配合相關程序與期限要求。

不適用:實用新案(新型)專利

實用新案(新型)專利制度特性是,先登錄後需要時再評估有效性,因此不像發明那樣以更快拿第一次審查意見為主要目標。但若要對外主張權利,例如警告、談判、訴訟,實務上常見做法是先取得技術評價書,讓對方與市場更容易接受這個權利是有一定穩健度的。

步驟三:公開

日本的申請案通常會在一定期間後公開,使第三人可查詢申請內容。

步驟四:請求實審

特許(發明)專利採請求實審制,申請案不會自動進入實體審查,必須在申請日起 3 年內提出請求實審,未於期限內請求者,申請案視為撤回。

步驟五:實體審查

在實體審查中,審查人員會檢核是否符合可專利要件,並可能發出拒絕理由通知,申請人可透過補正請求項及說明書來回應。

實體審查檢核重點包括:

步驟六:核准審定

審查通過後進入核准與登錄程序,完成法定繳費後,公告取得專利權,後續依規定逐年繳費維持。

相關好文:2026 專利申請教學!如何申請專利?流程、費用、條件、策略全解析【附核准技巧】

如何查找日本專利?3 種方式快速上手

  1. 用專利號查找:已知公開號、專利號、申請號時,快速查到對應的公報資料。
  2. 查案件狀態:想知道目前進度,例如是否已公開、是否請求實審、是否核准或失效。
  3. 沒有專利號:用英文關鍵字先找到可能相關的日本案件,再用日期縮小範圍。

查找日本專利資訊,主要可使用日本的免費線上檢索平台 J-PlatPat。該平台提供日文 / 英文介面,可依號碼、關鍵字、分類號等方式,檢索特許(發明)專利、實用新案(新型)專利、意匠(設計)專利,並查看公報全文與基本法律狀態。

方式 1:專利號查內容,以 JP2020-000001A 為例

步驟一:進入 J-PlatPat,切換英文介面(可選)

進入網站 J-PlatPat,右上角可切換 English。

日本專利查找步驟一:進入 J-PlatPat

步驟二:選用號碼查

點選 Patent / Utility Models → Patent / Utility Model Number Search / OPD。

日本專利查找步驟二:選用號碼查

步驟三:填入查詢條件

在 Number Search / OPD 依序設定:

如果查不到,把連字號拿掉,例如輸入 2020000001 。

日本專利查找步驟三:填入查詢條件

步驟四:點選要檢視的文件清單

點 Search → 在結果列表點選要看的那筆,就可以看公報與資訊。

日本專利查找步驟四:點選要檢視的文件清單

方式 2:查案件狀態,以 JP2020-000001A 為例

J-PlatPat 可以免費看基本法律狀態事件的時間軸,例如:申請、公開、請求實審、核准、駁回。

步驟一:在結果列表點 Details

直接在結果列表點選 Details。

日本專利案件狀態查找步驟一:在結果列表點 Details

步驟二:查看歷史事件

點 History records ,會按時間順序列出重要法律事件。

日本專利案件狀態查找步驟二:查看歷史事件

步驟三:查看目前狀態

點 Application information ,頁面後段通常會有目前狀態資訊。

日本專利案件狀態查找步驟三:查看目前狀態(1)

日本專利案件狀態查找步驟三:查看目前狀態(2)

方式 3 :沒有專利號,用英文關鍵字查找,以 toy people 為例

若沒有日本專利號,也不確定日本原文用語,可以用英文關鍵字進行初步檢索,例如輸入 toy people,查看日本資料庫是否已有相關前案。

之所以可以這樣查,是因為日本官方網站中的專利文件內容,例如摘要,會提供機械式英文翻譯,因此透過用英文關鍵字的初步查詢,是有可能找到相關前案。

不過,這些英文內容多半是機械翻譯,未必能準確呈現原始日文中的技術用語與重點,因此仍有相當大的機會漏掉相關專利。所以,英文關鍵字檢索較適合作為初步查找方式,不建議作為主要檢索方法。

以 toy people 為例,實際上日本專利文件不一定會直接寫這個詞,也可能寫成:

所以,如果只用 toy people 一個詞去查,很可能查不到完整結果。

比較實際的做法是,先把你想到的英文詞多列幾個,再一個一個去試。例如除了 toy people,也可以查 toy figure、doll、figurine。若找到較接近的專利,再回頭查看其標題、摘要、分類,進一步整理出其他常見用語,繼續往下檢索。

步驟一:進入關鍵字檢索

點選 Patent / Utility Models Patent / Utility Model Search。

日本專利用英文關鍵字查找步驟一:進入關鍵字檢索

步驟二:把文字搜尋切到英文

日本專利用英文關鍵字查找步驟二:把文字搜尋切到英文

步驟三:先用一組英文關鍵字做初步查找

可以先從一組英文詞開始,例如 toy people。若系統支援多欄位條件,也可以拆成 toy 與 people 分別輸入。

若結果太少、不夠接近,或明顯查不到,再改用其他近似用語,例如:

這一步的重點,不是只查一次就結束,而是先用英文詞找出可能相關的結果,再逐步調整關鍵字。

日本專利用英文關鍵字查找步驟三:輸入關鍵字

步驟四:加上日期範圍縮小結果

找到 Search options 區塊,設定日期條件:

如果一開始結果太多,可以再加上日期範圍協助縮小範圍;若只是做初步摸索,也可以先不設條件。

日本專利用英文關鍵字查找步驟四:加上日期範圍

步驟五:點選要檢視的文件清單

按 Search → 在結果列表點選要看的那筆,就可以看公報與資訊。

建議留意文件的標題、摘要、分類、常見用語。若看到更接近的,可再改用那些詞繼續查找。這樣通常比只固定查 toy people 更精準。

日本專利用英文關鍵字查找步驟五:點選要檢視的文件清單

 

日本專利常見問題

日本有新型專利嗎?

有的。日本有新型制度,對應的是實用新案專利。

實用新案採登記為主,原則上不做實體審查,因此取得權利通常較快。不過,雖然登記速度快,在發出警告或進入訴訟等實務行使時,往往會被要求先取得技術評價作為依據。

其主要保護物品的形狀、構造或組合等與產品結構相關的創作,概念上與台灣的新型相近。權利存續期間一般為自申請日起 10 年。

自己可以向 JPO 申請日本專利嗎?

建議指定日本境內法定代理人來辦理。

因為台灣申請人在日本境內大多沒有住所或營業所,所以通常需要指定日本境內法定代理人來辦理後續程序,例如文件送達、期限管理、回覆審查意見、繳費登錄。這樣做的目的,是避免因送達或期限沒處理好而影響案件進行,甚至導致權利無法成立或失效。

日本專利是先申請制度嗎?

是的,日本專利採先申請主義。 依《日本特許法第 39 條》關於先申請的規定,若有兩件以上申請主張相同發明且申請日不同,原則上僅申請日較早者得取得該發明的專利。若同日提出,則需由當事人協議指定一人取得,協議不成時,任何一方都不得取得該發明的專利。

可以同時申請發明和新型專利嗎?

可以同時申請,但最後在權利成立時只能選擇其中一種權利,無法兩種權利並存。

這是為了避免同一技術被重複取得兩套權利、造成權利重疊與制度濫用的疑慮。日本特許廳(JPO)在 FAQ 也明確說明,法律上不可能同時取得兩者。

實務上可以同時提出兩件申請作為早期布局,但後續仍需面對同一內容的競合與程序安排,通常會依先後與制度規定,最後只保留其中一條權利路徑。若後續評估發現原本選擇不理想,則可再依規定評估是否採取轉換或調整申請策略,但無論如何,同一內容原則上仍不會同時成立兩種權利。

不小心在申請前公開了技術怎麼辦?

如果在申請日本專利前不小心把技術公開了,日本有 12 個月的寬限期可作為補救。

若符合適用條件,原則上需要在公開後 12 個月內提出申請,並在提出申請時一併主張適用寬限期,此外,還需在規定期限內補交公開事實的證明文件,用來證明什麼時候、在哪裡、以何種方式公開,以及公開了哪些內容。完成這些程序後,才有機會讓該次公開不致直接影響申請結果。

日本專利怕申請不過嗎?找專業的亞律幫你申請

想降低日本專利申請被駁回、反覆補正,或權利範圍過窄,難以對外主張的風險,最有效的做法是由熟悉日本制度的專業團隊協助規劃申請策略、文件品質、程序節奏,讓權利更容易核准,也更能用在上市、募資、授權。

日本專利申請往往不是單純把文件翻成日文就好,更關鍵是細節有沒有做對。期限有沒有踩到、優先權文件是否齊備、請求項邊界是否清楚、說明書揭露是否充分、圖面與記載是否一致、以及回覆審查意見時法律與技術的說法能否前後一致。這些環節只要一開始處理不當,後續補救成本通常更高,甚至影響是否核准與最終可用的保護範圍。

因此,與其等到收到審查意見才補破網,不如從一開始就把策略、文件、期限、回覆一次對齊,用一致的技術與法律邏輯設計請求項與揭露,並以可控的節奏回覆審查,才能用更少的往返時間換到更穩、更有用的權利。

我們是亞律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並通過 ISO 9001 品質管理系統認證。在日本專利申請上,我們以法律與技術協作的方式,協助你把申請策略、文件品質、期限管理、審查回覆,整合到同一套作業節奏,讓每一步都更可控,也更能符合你的商業時程。

不論你正在評估要申請哪一類專利、要不要走國際申請或加速審查,或已進入審查回覆階段,都歡迎加 LINE 聯繫。我們可以先了解你的產品與目標市場,協助你釐清申請路徑、風險與成本,並把可提供的服務內容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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