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代理之【進給平台精度感測系統】專利申請案,成功克服官方意見
Oct 11, 2025查看更多 +

「商標使用」向來是商標法實務中的核心問題之一,商標法第5條明文規定商標使用之定義,並於同法第63條第1項規定商標權人有使用註冊商標的義務,讓商標因為使用,得與指定商品或服務之間產生連結。

我國發明專利早期公開制度的設立目的,是為了平衡專利技術的公開與專利權保護的需求,促進技術的公開與流通,減少重複研發的情況,並增加專利申請人的商業價值。

專利的核心是「用技術的充分揭露,來換取國家授予的獨占排他權。」我們申請專利最終想要達成的是商業效果,為了在市場處於一定程度的領先,而把技術公布於眾。申請專利時的第一步是確定是否符合專利法中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