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延展怎麼申請?期限、流程、費用完整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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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延展怎麼申請?期限、流程、費用完整說明
商標延展必須在商標權屆滿前 6 個月至屆滿後 6 個月內提出申請,每類官方規費 NT$4,000,逾期申請加倍為 NT$8,000,超過這個補救期限後商標權當然消滅,無法再辦理延展。
本文關於商標延展的懶人包:
- 商標延展申請期間:法定期間為屆滿前 6 個月內(每類 NT$4,000),超過到期日後仍有 6 個月補救期,但費用加倍為每類 NT$8,000
- 商標延展線上申請:透過智慧財產局 e 網通辦理,最大卡關點是電子憑證——公司需「工商憑證」,個人需「自然人憑證」,憑證未備妥前無法完成簽章送件
- 商標延展費用試算:假設你有 2 個類別,正常期間委外代辦總費用約 NT$12,000–14,000(官方規費 NT$8,000 + 代辦費 NT$4,000–6,000)
- 商標過期超過 6 個月:無法補繳,應立即做商標檢索確認是否遭搶註,確定得否重新申請或進行爭議程序,撤銷搶註商標
商標延展的申請期間怎麼算?
商標延展的申請期間只有 12 個月,屆滿前 6 個月加上屆滿後 6 個月的補救期。錯過這段期限,商標權當然消滅,不得以任何方式補救。
實務上,多數企業知道要延展,但真正的問題是「沒有人記得」。曾有客戶因內部業務交接疏失,等到有人發現時商標已屆滿數月,所幸仍在六個月加倍補繳期間內,透過加倍規費成功保住權利;但只要再晚一步,商標就會直接失效,且可能遭他人搶註。這類情況反覆出現,說明了一件事:期限控管,比流程熟不熟更重要。
正常申請期:屆滿前 6 個月內
商標延展的正常申請期,是商標權期間屆滿前 6 個月內。依商標法第 34 條第 1 項規定:「商標權之延展,應於商標權期間屆滿前六個月內提出申請,並繳納延展註冊費。」
在這個期間內申請,規費為每類 NT$4,000。有一個細節值得注意:即使你的申請送件日晚於商標權屆滿日,但匯款日期在屆滿日之前,依規定視為在屆滿日前提出申請,不需要補繳雙倍規費。
另外,如果法定期間的最後一天碰到假日,次日上班日仍可提出申請;以郵寄方式送件者,以郵戳所載日期為申請日
補救期:屆滿後 6 個月內,但要付雙倍費用
如果錯過了正常申請期間,依商標法第 34 條第 1 項後段規定:「於商標權期間屆滿後六個月內提出申請者,應繳納二倍延展註冊費。」
這個補救期是法律給予商標權人的最後機會,但代價是規費加倍至每類 NT$8,000。重要的是,依同條第 2 項,核准延展後,商標權期間自原屆滿日後起算,也就是延展後的 10 年是從原到期日開始計算,不會因為你在補救期才申請就縮短保護期間。
商標延展有且只有一次補救機會。屆滿後第 7 個月的第一天,任何補繳或申請都不再受理——法律上完全沒有第三道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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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延展什麼時候開始準備最好?
依商標法第 34 條,正常申請期是屆滿前 6 個月,但實務上,建議在屆滿前 8 至 10 個月就開始準備。
原因在於:屆滿前 6 個月是你「可以送件」的時間點,不是「開始準備」的時間點。你需要在送件前確認幾件事:
- 公司名稱、地址是否與商標登記資料一致?有無需要一併辦理變更?
- 是否需要評估部分延展(刪減商品/服務項目)?
- 如果有公司合併、移轉等情況,是否已先完成移轉登記?
智慧財產局提供主動通知服務——你可以填寫商標權 email 延展通知申請表,讓智慧局在商標權屆滿前 2 個月寄送提醒通知。但請注意,智慧局明確說明這是「便民服務,非法定程序」,未收到通知不能作為未能於期限內延展的抗辯理由。商標權人仍應自行掌握到期日。
商標延展費用怎麼算?
商標延展的費用由兩部分組成:智慧財產局的官方規費,以及委外代辦時的服務費。官方規費是固定的;代辦費用因服務層次不同而有差異,市場上的報價差異也源於此。
官方規費:每類 NT$4,000,逾期申請每類 NT$8,000
依智慧財產局商標規費清單的規定:
| 申請時機 | 商標或團體商標(每類) | 團體標章或證明標章(每件) |
|---|---|---|
| 屆滿前 6 個月內(正常期) | NT$4,000 | NT$4,000 |
| 屆滿後 6 個月內(補救期) | NT$8,000 | NT$8,000 |
規費只有這兩個檔次,沒有中間地帶。超過補救期一天,智慧局不受理,但會退還你繳納的規費。
跨多類別的商標怎麼計算總費用?
官方規費以「類」為單位累加,有幾個類別就乘以幾倍,規費結構非常直觀。
假設你的商標跨 3 個類別,在正常申請期內辦理延展,官方規費為 NT$4,000 × 3 = NT$12,000。若在補救期內申請,官方規費則為 NT$8,000 × 3 = NT$24,000。
如果選擇部分延展(刪減某些類別),規費依實際延展的類別數計算。例如原本 3 個類別,決定刪減 1 類只保留 2 類,正常期規費為 NT$4,000 × 2 = NT$8,000。刪減類別後不可恢復,這個決定需要謹慎評估。
自行申請 vs 委託代辦,費用差多少?
市場上代辦費用的報價常讓人困惑——有的說 2,000 元,有的說 5,000 元,差距很大。背後原因是「服務內容根本不同」,不是同一件事的不同報價。
除官方規費外,委託代辦的服務費包含:代送件、所內系統建置、案件期限與流程控管,每類約 NT$2,000–3,000。若為逾期延展的緊急處理案件,則會再酌收費用,因為這類案件的時間壓力和風險評估需要額外處理。
以下是不同情境的總費用試算:
| 情境 | 官方規費 | 代辦服務費 | 合計 |
|---|---|---|---|
| 正常期,自行申請 | NT$8,000 | — | NT$8,000 |
| 正常期,委外代辦 | NT$8,000 | NT$4,000–6,000 | NT$12,000–14,000 |
| 補救期,委外代辦 | NT$16,000 | NT$4,000–6,000 + 緊急處理費 | NT$20,000 以上 |
委外真正省下的,不只是時間和流程,而是一套系統性的期限控管機制。最大的損失從來不是流程出錯,而是根本沒人記得到期日。
商標延展線上申請怎麼操作?
商標延展線上申請透過智慧財產局 e 網通辦理。相較紙本申請,線上申請不需要親自臨櫃或郵寄文件,送件後系統會自動回覆收件編號並寄送 email 通知,是目前主流的申請方式。
然而,線上申請最常卡住的地方並不是申請書的填寫——幾乎所有卡關問題都出在「電子憑證」,而不是後面的操作介面。
線上申請前要準備什麼?
電子憑證是進行商標延展線上申請的前置條件,在備妥憑證之前,後面的操作步驟都無法完成。根據智慧財產局的商標電子申請相關事項,申請人須先取得以下電子憑證之一:
政府機關核發的憑證(擇一):
- 自然人憑證:個人申請人使用,由內政部核發
- 工商憑證:公司行號使用,由經濟部商業司核發
- 機關(構)單位憑證:政府機關使用
- 組織及團體憑證:法人團體使用
智慧局委託核發的憑證(擇一):
- 智慧財產憑證 IC 卡
- 智慧財產軟體憑證
實務上,客戶最常卡在這個環節的根本原因是:公司客戶以為「工商憑證」指的是一般工商登記,但實際上需要的是向「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申請的 IC 卡式工商憑證,還需要搭配特定讀卡機與驅動程式才能使用。驅動程式不相容舊版作業系統,或讀卡機型號不在支援清單內,是最常見的卡關地雷。個人申請人若使用自然人憑證,同樣需要相容的讀卡機。
建議在正式申請前至少提前 2 週確認憑證狀態,避免臨時發現憑證過期或設備不相容。
憑證準備前置 SOP 清單(可直接複製使用):
□ 確認申請人身分(個人 → 自然人憑證;公司 → 工商憑證)
□ 確認憑證有效期限未過期
□ 確認讀卡機型號在智慧局支援清單內
□ 安裝並測試驅動程式(建議用智慧局電子申請測試功能驗證)
□ 至 e 網通會員專區將電子憑證匯入「憑證編號」欄
□ 確認商標到期日,確保在延展期限內送件
商標延展的線上申請流程
備妥電子憑證後,依智慧財產局商標線上申請教學,線上申請流程如下:
- 登入 e 網通會員帳號:前往智慧財產局 e 網通,以會員帳號登入
- 點選新版商標線上申請:進入案件申請,選擇「新版商標線上申請」
- 編寫申請案件資料:選擇「延展註冊」類型,填入商標註冊號、申請人資訊、延展範圍(全部或部分商品/服務),如有名稱、地址變更可同時勾選辦理
- 確認申請內容:在「確認表單-總覽」逐一核對所有填寫內容是否正確
- 使用電子憑證簽章:選擇 IC 卡憑證、軟體憑證或簽章影像檔其中一種方式完成數位簽章
- 送件與繳費:點選「簽章送件」完成送件,系統即時回覆收件編號,並寄送 email 確認通知
送件成功後,案件進度約在申請後第 4 天起可在 e 網通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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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電子憑證時,如何改用紙本申請?
如果短期內無法取得電子憑證,或遇到憑證技術問題無法及時解決,可改用紙本方式申請。紙本申請不需要電子憑證,直接下載並填寫延展註冊申請書,繳費後郵寄或臨櫃送件即可。
- 現金:限臨櫃繳納,不可郵寄。
- 轉帳(ATM、網路ATM、網路轉帳、行動支付)、電匯或至合作金庫銀行任一分行填寫「聯行存款憑條」存款繳納:請務必使用本局繳費單上提供之繳費帳號繳費,以利本局對帳。
- 票據:限即期票據(支票、匯票、銀行本票,票據上所載日期不可晚於送達本局日期)、受款人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並請記載「禁止背書轉讓」。
- 郵政劃撥:劃撥帳號00128177、戶名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劃撥單通訊欄請加註繳納事由(如申請案號及第◯年專利年費、第◯號商標申請案之註冊費、註冊第◯號商標延展案等。尚未取得申請案號者,請註明專利或商標名稱),本劃撥帳號請勿以電匯或轉帳方式辦理。
- 信用卡:以信用卡進行線上繳納規費,持卡人與e網通會員需為同一人。繳款人於e網通選擇繳費方式,輸入信用卡資料及3D驗證碼,經檢核成功即完成繳納程序。
- 約定帳戶扣繳:
- 一、請依照約定帳戶扣繳作業須知填妥「全國性繳費(稅)業務授權轉帳繳款申請書」寄送本局,由本局轉送開戶金融機構進行核印手續(請勿自行繳交至金融機構)。
- 二、金融機構辦理完成後,本局將以電話及Email通知申請人。
- 三、接獲本局通知約定扣繳帳戶成功後,請依該作業須知選擇線上或紙本約定扣繳方式辦理各項規費之扣繳。
若接近期限才發現問題,紙本申請是最穩定的備用方案——不需要擔心系統問題或憑證設備,直接寄件或臨櫃送件就完成了。
線上申請和紙本申請,哪種比較好?
兩種方式都是智慧局正式受理的申請管道,核准結果沒有差異:
| 比較項目 | 線上申請 | 紙本申請 |
|---|---|---|
| 憑證需求 | 需要電子憑證 + 讀卡機 | 不需要 |
| 送件便利性 | 不需臨櫃,隨時可送件 | 需臨櫃或郵寄 |
| 即時確認 | 送件成功立即收到系統回覆 | 需等郵件確認 |
| 技術風險 | 有憑證/系統問題的可能 | 無 |
| 繳費方式 | 支援信用卡線上繳費 | 多種方式但不含信用卡線上繳費 |
如果你的憑證已備妥且系統操作熟悉,線上申請是更有效率的選擇。如果時間緊迫或遇到技術問題,直接走紙本申請是最安全的做法。不要為了「嘗試線上申請」而浪費可能影響申請期限的時間。
商標延展是什麼?期限到了不辦會怎樣?
商標延展不是重新申請商標,而是把既有的商標權期間往後延長 10 年。這個區別非常重要——重新申請需要重新經歷實體審查(審查是否有辨識性、是否與他人商標衝突),而商標延展只需程序審查(確認文件、申請人身分、申請期間),只要符合法定要件,原有商標就無縫銜接延續下去,不會有任何保護空窗期。
商標延展次數沒有限制。只要每 10 年在法定期間內辦理,商標可以永久延續,這也是為什麼很多知名品牌的商標能持續存在幾十年甚至更長。
商標保護期 10 年,到期後商標權就消滅了嗎?
依商標法第 33 條第 1 項,商標自「註冊公告日」起算 10 年,不是從核准審定日或拿到商標證書的日期計算——這個起算點很多人搞錯。
到期後,商標權不是立刻消滅。依商標法第 33 條第 2 項及第 34 條的完整架構:商標權期間得申請延展,每次延展 10 年;未於法定期間內申請者,商標權才當然消滅。
用數字說明得最清楚:假設你的商標於 2015 年 1 月 1 日獲准公告,10 年期限到 2024 年 12 月 31 日屆滿。正常延展期限是 2024 年 7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補救期限是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但需繳雙倍規費。超過 2025 年 6 月 30 日後,商標權當然消滅。
超過補救期 6 個月之後還有救嗎?
超過補救期後,商標權當然消滅,這個結果在法律上是不可逆的——沒有第三次機會,也沒有「特殊理由申請回復」的管道。
但這不代表你完全束手無策。商標雖然消滅,你過去累積的品牌知名度和商譽並不會一夕消失。如果有人搶先申請相同或近似商標,在某些條件下你仍有法律工具可以反制,詳見下方「商標過期超過 6 個月怎麼辦」的完整說明。
商標過期超過 6 個月怎麼辦?
商標權消滅後,你面對的不只是重新申請的程序問題,而是一場時間競賽——越快行動,選擇越多;拖越久,選擇越少。這個段落要解決的:正確的行動順序。
多數人看到商標過期的第一個直覺是「趕快重新申請」,但這個順序是錯的。第一步不是申請,而是商標檢索。
商標過期後應優先做商標檢索,而非直接重新申請。如果已遭搶註,申請路徑完全不同(走異議/評定),貿然送件只是在浪費時間和費用。
超過法定期間後,為什麼不能再辦延展?
依商標法第 34 條,商標延展的法定申請期間是固定的——屆滿前 6 個月至屆滿後 6 個月,超過這個期間,依法不予受理,規費退回。
實務上,智慧局在延展註冊注意事項中也明確說明:在法定期間外提出的申請,無論理由為何,一律不受理。這個規定沒有例外條款,也沒有任何行政救濟空間可以突破。這是立法政策的選擇——商標權保護需要穩定的時間邊界,才能讓市場上的其他人知道什麼時候這個商標「已經開放」。
商標權消滅後,接下來該怎麼處理?
商標過期超過 6 個月後,建議按以下順序執行三個步驟:
第一步:立即進行商標檢索,確認是否已遭搶註
這是最緊迫的一步,也是決定後續所有策略的依據。前往智慧財產局商標檢索系統搜尋你的商標名稱和圖樣,確認三個問題:是否已有他人提出申請?若有,申請日是何時?申請狀態是「待審」還是「已核准」?
這個查詢結果直接決定你下一步的路徑:若尚無人申請,儘速重新申請;若已有人申請但尚未核准,可主張先使用並提出意見書;若已核准,則需評估申請風險。
第二步:整理並保存既有使用證據
不論後續走哪條路,使用證據都是關鍵武器。需要保存的包括:
- 銷售紀錄、統一發票、進出口報關文件
- 廣告資料(網站截圖需標註日期、報章雜誌廣告)
- 產品包裝、型錄含有商標圖樣的實物
- 商標在官網、社群媒體上的使用記錄(含時間戳記)
這些證據的關鍵在於「時間連續性」——你需要能夠證明在他人申請日之前,你已持續使用該商標。
第三步:評估過渡期的使用風險
在新案核准前,繼續使用原商標存在一定風險,尤其是當有他人已申請或取得相同/近似商標時。此時應評估是否需要暫時調整商標使用方式,或採取分階段的品牌過渡策略,避免在爭議解決前產生不必要的侵權疑慮。
商標過期緊急處置清單(可直接複製使用):
□ 立即到智慧局商標檢索系統查詢是否已遭搶註
□ 確認搶註狀態(申請中 / 已核准),決定後續路徑
□ 整理所有歷史使用證據並依時間順序建檔
□ 評估新申請案的成功機率(若尚無人申請)
□ 評估異議或評定的可行性(若已有人申請)
□ 與法律顧問討論過渡期間的使用風險
□ 送件新申請案(或啟動異議/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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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申請前,要先準備哪些資料與證據?
確認沒有他人搶先申請後,重新申請商標需要注意幾點與首次申請不同的地方:
新申請需要重新走實體審查流程,審查期約 6 至 8 個月,核准後才能取得新的商標權。這段空窗期是風險最高的時間,需要做好使用風險評估。
申請時,如果能附上過去持續使用的證據,在審查過程中有助於審查人員判斷商標的識別性(特別是文字商標,長期使用的事實有時能提升審查通過的穩定性)。
即使商標期間屆滿消滅,若原商標權人於消滅後仍持續使用商標,依使用主義的規範仍應予以法律保護——意思是你的持續使用事實可以在法律爭議中提供保護,但前提是「真實使用」且有完整證據。歡迎加 LINE 聯繫。
商標延展常見問題
商標過期怎麼辦?
商標過期分兩種情況處理。
屆滿後 6 個月內,補繳雙倍規費(每類 NT$8,000)仍可辦理延展,商標權不中斷。超過 6 個月後商標權當然消滅,無法補救,只能重新申請並重走實體審查流程,審查期約 6 至 8 個月,且有被他人搶先申請的風險。
商標延展一定要本人辦嗎?
不需要。
商標延展可以委託代理人(商標代理人、律師)代辦,授權委任書即可。在國內無住所或無營業所的外國申請人,則依法必須委託國內代理人辦理,這是法定要求而非選項。
商標延展後,權利會中斷嗎?
不會。
依商標法,核准延展的期間自原商標權屆滿日後起算,不論你在正常期或補救期提出申請,只要在法定期間內核准,商標權從屆滿日起就持續有效,中間沒有任何保護空窗期。
太早申請商標延展可以嗎?
不行。
商標延展的法定申請期間是屆滿前 6 個月內,早於這個時間提出的申請,智慧局不予受理,並退還規費。這個規定沒有例外。
商標延展可以順便改地址嗎?
可以。
申請延展時可同時辦理以下事項的變更:商標權人名稱、代表人名稱、地址、印鑑、代理人。這些變更不需另案申請,也不需額外繳納變更規費,在延展申請書上勾選並附上變更證明文件即可。但商標圖樣本身絕對不能在延展時變更,若要更改商標圖樣必須重新申請。
商標延展怎麼申請?委託專業的亞律幫你申請
商標延展的流程本身不複雜,但真正讓企業損失慘重的,從來不是「不知道怎麼填表」,而是「沒人記得到期」或「時間緊迫時做了錯誤的判斷」——例如公司合併後直接送件被退件、或在補救期已剩一個月才倉促評估延展範圍。
亞律的商標延展代辦服務包含:代送件、系統化的期限控管、主動通知機制,以及延展前的策略性範圍評估——包括哪些類別該留、哪些可以刪減、現有授權合約是否需要同步更新。這不只是幫你送一份申請書,而是幫你把商標資產的決策做好。
如果你的商標快到期,或正在評估延展範圍,歡迎把你的商標資訊告訴我們,先談清楚狀況再決定怎麼做。歡迎加 LINE 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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